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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莱蒙水榭山服务中心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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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用户_chmrw16bglqv1chkmxy58fhms
时间:
2026-4-5 09:51
标题:
投诉举报莱蒙水榭山服务中心不良行为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默许水榭山某栋业主在围墙上开入院门,砍伐小区公共绿化带的根部直径约1米左右大树、占用公共绿地硬化筑路。
致: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监督科、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物业未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79条):
1.砍树时物业园某主管在场,物业负责人后来也到了现场,编造“地库漏水”借口;
2.筑路前物业派电工配合移走灭蚊灯;
3.物业承认砍树当天有人举报,但从未向街道或城管报告。
4.物业拒不整改:2026年3月24日民治街道物业科现场核实,3月26日街道物业科给水榭山服务中心不作为下发了红头文件《整改通知书》。物业至今未改。
民治街道物业科在职权范围内彰显了基层执法的责任与担当。已公正履职。值得表扬!
但对物业公司不良行为认定和处罚需上级部门龙华区住建局物业监督科介入处理,请龙华区住建局物业监督科依法履职。
在围墙上开小院门(市容违法),砍伐树木,占用公共绿化带均属城管执法范围。2026.3.25城管派员现场核实。3.27民意速办上工单诉求编号:042603161308072338601被系统办结。本人不满意评价并附上了相关不满意理由。3.31民治街道执法队一中队打电话告知本人,被举报方清明节期间不在深圳,等节后处理,并承诺会依法处理。本人对执法态度表示满意,走程序也需要时间。也明确告知了,民意速办上的不满意评价是为了让工单一直在线开放,依法办理后会做出满意评价。3.31下午2点多,工单回复答非所问,被系统强制办结,且无法再次评价。举报人突然间惶恐:到目前为止,事情半点实质上的进展。本人对城管执法态度和需要时间处理表示认可和理解。但城管一直没有给举报人案件受理编号,也未正面回复是否立案?
恳请龙华区住建局物业监督科、城管部门推进案件查处,以实打实的效果回应投诉举报人的诉求,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守法者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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