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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antanju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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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反对政府无偿收地,还小区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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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本贴主要目的是促请政府完善行政行为,对小区业主作出合理补偿,并不是要与政府对抗,请跟贴、和评论网友理解。6 v- J5 T9 p,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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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办事!# w6 b, G% D8 y*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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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我们的消防通道多宽?你们有见过这样三人行的消防通道吗?二百多米长!9 Q6 J/ T% j/ T( o- l
front1_FgDQnkYbYT8QF9qfJvBw76Ar-VEG.jpg " B8 y& [7 F4 b7 c5 E& X* b( u7 c* Q- @5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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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的上级规划部门至今还没有解释为什么没有遵守《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第七条和第十条对土地所有人做出赔偿?我们静等他们的解释!" N- Y: s9 a, U( x" U6 u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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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20-7-1 15:48 |只看该作者
反对侵夺业主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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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说再多,都没有拿出实质解决问题的方案和行动来的实际。老百姓听不懂你们那么多的套路话,最简单的归还消防通道,补偿这么多年占用公共用地,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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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罗湖区政府、罗湖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原市规划和国土资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于2016年5月6日在未对H227—0002宗地内权益人既莲塘祥和花园二期业主进行仍何收地补偿下,直接行使收地权利,以公告而非直接送达当事人的方式公告收回该宗地内莲塘小学现状占用的土地(含小区消防通道建设用地),我们坚绝反对这种依据《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只享受收地权利,不依据《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的规定尽补偿义务的单边行为。
& I( O! P! B5 G) \6 Q0 ]2、占用小区公共面积导致小区没有消防通道,严重不符合建筑规范中的消防要求!$ ^; C2 X( m2 A+ ?( g( v1 {
5 o  W4 J- ^- {+ V! ]1 E3、 现请求罗湖区政府、罗湖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对上述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时间、原因、依据和补偿、安置问题协商的联系方法以及对当事人的要求等事项,按《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之规定重新审查并对罗湖区莲塘祥和花园二期业主进行收地权益补偿。
2 i/ @) Q* z8 w0 s- B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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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塘小学和祥和花园二期同属一块土地属性,房产证上也明确标明商住混合用地,现在莲塘小学却莫名其妙变成了教育用地。请相关部门给出合理合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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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相关部门尽快出台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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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政府的英明决策!不能因为历史遗留的错误问题就顺其自然,要积极纠正,给我们业主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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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新闻网下的深圳各区版块内,个人认为罗湖区在方便市民舆情表达这方面应该是最方便的。& D4 F. j5 y;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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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20-7-2 17:42 |只看该作者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发布《关于[莲塘地区]法定图04-11地块局部调整的通告》,此通告未征询04-11地块现实际居住居民(祥和花园二期业主)的任何意见,未经过法定的土地、容积率测算,强行将原本属于祥和花园二期的规划用地(含消防通道、小区绿化花园、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划分为教育设施用地,严重损害了祥和花园二期全体业主的利益,我们表示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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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fan11221; _$ a! U/ v. K' h7 P

7 N% Q6 Y4 @/ H0 s8 c红本房产证是你们政府部门发的,综地面积9000多平方,现在你政府部门把我们的合法用地直接划走5000多平方。我们祥和花园二期每家都分摊了十几二十个平方的,那是我们真金白银花钱买的。政府部门既然收地,就要给出合理赔偿
' y% Q4 r+ ?6 o  S, z; {5 X  W+ F8 w/ W% v: a' A$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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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fan11221 发表于 2020-7-2 18:03
' n7 @! `% S3 d! T, C; O& s$ Mxiaofan11221" Y6 W$ Y/ r! w: r' z. Z' x+ @
% _1 ^* o( y3 Y& q: N
红本房产证是你们政府部门发的,综地面积9000多平方,现在你政府部门把我们的合法用地直接划 ...
5 S% X( x7 A& g& C
依照 《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或者实施城市规划,依法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并给予补偿安置的行为。请问为什么我们没有补偿?7 q/ U; U# Z- Z% W1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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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障我们合法权利???
( @5 H& L; r5 O7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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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区政府关注莲塘祥和花园二期2016年被国土部门事实上的无偿收地,小区业主要求补偿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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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20-7-3 10:43 |只看该作者
99年盖公章的事,现在想不认?
( I; r) H5 w: i9 p' Q1 M, l" t这个做的不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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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你收地行为,于理不合,卖了的东西直接拿回去;于法不容,违规收地,业主的合法财产直接没收;于情不通,我们祥和花园业主为教育事业默默贡献十几二十年,贡献出我们的花园,从没打扰教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重视我们业主的呼声,给出诚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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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 T( f4 U3 S5 z; v. v7 T  }( n
希望政府正视问题!尽快解决问题不要让群众的利益受到伤害!消防隐患不解除!业主的生命安全得不! u( s; X4 I6 y( C" Z8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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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大文明深圳政府干的事儿?跟身边的朋友提起他们简直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 c: X0 O" O) W# F&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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