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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执法部门:
本人举报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新村71-4一楼住户存在长期虐待金毛犬的情况,严重违反《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恳请核查处置。
一、基本情况
- 举报地址: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新村71-4。
- 涉事犬只:中型金毛犬
二、虐待事实(长期持续,近期加剧)
1. 长期户外铁笼囚禁:金毛犬属于大型犬应有足够空间活动,但此犬被长期关在一楼户外铁笼内,无遮雨遮阳,且禁止外人靠近。
2. 长期断水断粮:多次路过发现笼内无水无粮,或水碗、食盆被打翻无法进食,主人长期不补充,犬只长期处于饥渴状态。
3. 持续犬吠扰民:因长期被关、饥渴、无人照料,犬只频繁犬吠,已多次遭到邻居投诉。
4. 近期极端虐待(绑嘴关养):近期发现主人全天捆绑犬只嘴巴,这极其容易致使犬只无法正常进食、饮水、喘气散热,极易引发中暑、休克、窒息死亡,已对动物生命造成严重、紧迫威胁。
5. 附近居民均知晓上述内容,此前也因犬只问题多人投诉至房管但这属于私人宠物无法干预,希望可以得到相关部门重视责令调整合理养犬。
三、法律依据
上述行为违反《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项“不得虐待、遗弃犬只” 规定。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虐待犬只的,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举报请求
1. 希望可以派员上门核查,当场制止绑嘴、断水断粮、长期囚禁等虐待行为,保障犬只基本生存权利。
2. 依法对养犬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及责令其立即改善饲养条件,提供必要食物、饮水、遮护,给予正确养犬方式,若实在无法养犬也请寻找有缘人收养请不要这样虐待犬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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