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社区家园网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1099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翠达社区百仕达花园二期违反噪音法的行为

Rank: 2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帖
发表于 2020-9-6 20: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之前论坛投诉违规使用扬声器的行为,见如下链接。得到的回复是公安局要求广场舞大妈控制跳舞音量,但现在有如下问题: ) o8 q; B: h3 F# y7 Z3 ?
1. 音量并没有真正得到控制。
+ p* l8 u& M) C1 S7 F( H9 F2. 小区内使用扬声器是违法行为,请公安局制止而不是要求他们控制音量而已!支持大妈跳舞但不支持她们违法使用扬声器!如需要音乐请自戴耳机!希望公安局不要知法却纵容犯法!
4 h+ z' r+ Y& y0 ~2 B" R8 c% I9 a) y2 r
原帖链接: http://bbs1.luoohu.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081648* ~* w0 S) K3 W8 W
2 n4 }! d# H& U& `/ e8 T( G
" T" _* G) H$ Y+ @$ U

: s; H. @% A8 F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5 h: W) H2 C& Q7 W* k( q
/ R* b! C' ^. R太安路98号百仕达花园二期平湖秋月广场,每晚8-9点,都有人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且屡劝不改,请公安局依法惩治这种违法行为!0 \' w( C1 m/ s6 @
- _2 X, Q9 T3 w
第四十五条" }% S0 W4 i8 k$ P! Z
: G2 }5 G7 |/ a" l% L# t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8Rank: 8

2
发表于 2020-9-7 13:09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a& J) I( F# a+ j* G& E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6Rank: 6Rank: 6

3
发表于 2020-9-7 15:19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单位已收悉。我单位将会派出警力翠竹社区百仕达花园 加强巡逻执勤,同时也可以拨打东湖所报警电话(25502110)反映投诉,方便及时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