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社区家园网论坛

搜索 高级搜索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1918|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需于民] 致: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物业非法进驻,疑似恶意规避监管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帖
发表于 2026-3-29 10: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马上注册,知更多事,识更多人,玩转大深圳!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致: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一、投诉事项
1. 查处开*物业非法进驻,责令撤场追责;
2. 查处其侵占业主共有资金(不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住建部门依法处罚追款;
3. 督促街道办、住建部门组织业主大会,审计资金并增设选聘国有/央企物业表决。

二、事实与理由

2026年3月9日,区住建局要求开*物业提供合法进驻依据,其至今未提供。该物业进驻近六年,未经业主大会表决、未公示相关方案,且擅自处置公共收益、侵占共有资金未公示明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24修正版)第一百一十八条,区住建局有追回资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定执法权,情节严重可移送司法机关。2025年9月,超20%业主联名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审计物业。

三、投诉请求

1. 责令开*物业限期提供进驻依据,逾期撤场追责;
2. 区住建局行使执法权,审计追款并公示;
3. 街道办15日内组织业主大会。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来自 11楼
发表于 2026-4-2 11: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涉事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合法性、小区共有资金管理等问题,莲花街道及福田区住建局多次约谈涉事物业服务企业,并组织部分小区居民代表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就相关法律法规、解决路径进行了说明与引导。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核实,涉事物业主体的变更已依法完成登记。关于小区共有资金管理问题,涉事物业服务企业已完成了共有资金共管帐户与维修资金子帐户的开设,共有资金的管理应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业主大会决议。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启动共有资金审计等事项,均需经业主大会表决。
  为依法、有效解决中银花园小区目前存在的问题,莲花街道已在小区内组织设立居民意见收集点,积极协助业主梳理议题,依法推动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同时,加快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为规范共有资金审计与管理奠定基础。下一步,莲花街道将继续履行属地职责,联合福田区住建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并依法指导小区开展业主自治工作,共同维护小区和谐稳定。后续若您还有相关问题,欢迎您拨打莲花街道服务热线:0755-82942604。感谢您对莲花街道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来自 12楼
发表于 2026-4-2 14:1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中银花园物业企业进驻问题。经了解,中银花园物业服务企业属于企业内部变更,已在市监部门依法备案。关于您要求物业企业退出的诉求。根据《深圳经理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物管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当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决议。
  2、关于侵占共有资金的问题。经了解。物业服务企业使用共有资金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条款执行,属于合同约定事项。关于您要求委托第三方审计和退回侵占资金的诉求。根据《物管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提议业主大会组织审计,并根据审计报告依法主张业主的合法权益。
  3、关于共有资金管理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已依法在深圳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公示小区日常收支情况,业主可自行查阅公示信息。小区共有资金的管理,需经业主大会决议执行。物业服务企业表示尊重业主大会的合法决议,并配合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做好共有资金的管理工作。
  我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增强物业服务意识,依法依规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定期公示小区收支信息,积极做好业主解释沟通。下一步,我局将联合街道办持续跟进,积极指导属地部门推动中银花园业主委员会成立,通过业主自治,规范小区公共管理制度,努力提升业主生活品质和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2
发表于 2026-3-30 09:59 |只看该作者
20%的业主有点少,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你们小区能组织到这么多业主不。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9Rank: 9Rank: 9

3
发表于 2026-3-30 12:04 |只看该作者
只有“动真碰硬”,才能为民出政绩!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9Rank: 9Rank: 9

4
发表于 2026-3-30 15:13 |只看该作者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新时代以来,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我们党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交出一份份厚重的民生成绩单。取得的一切原创性思想、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无不闪耀着“为了人民”的光辉起点。奋进“十五五”,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科学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把增进人民福祉摆在突出位置,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6-03-30 《广安观潮丨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https://www.ccdi.gov.cn/pln/202603/t20260330_482151.html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9Rank: 9Rank: 9

5
发表于 2026-3-31 09:16 |只看该作者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9Rank: 9Rank: 9

6
发表于 2026-3-31 09:20 |只看该作者

20%的业主有点少,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你们小区能组织到这么多业主不。

物业费花哪了,业主有知情权(2026-03-28 沈阳日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60853852744017770

物业服务中 “保盘人” 行为的刑事责任认定解读(2026-03-03 今日头条)
https://web.toutiao.com/article/7612864021666087433/

聚焦物业服务中的司法难点问题 (2026-02-27 人民网)
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6/0227/c1008-40671563.html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9Rank: 9Rank: 9

7
发表于 2026-3-31 09:28 |只看该作者
人民锐评:从“住建局”到“住更局”,读懂一字之变的深意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2026年03月28日08:22 | 任网平
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26/0330/c223228-40691605.html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9Rank: 9Rank: 9

8
发表于 2026-4-1 12:35 |只看该作者

人民锐评:从“住建局”到“住更局”,读懂一字之变的深意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2026年03月28日08:22 | 任网平
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26/0330/c223228-40691605.html

更正链接:
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26/0328/c436867-40690631.html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9Rank: 9Rank: 9

9
发表于 2026-4-2 09:15 |只看该作者
“住建”变“住更”是城市发展逻辑的跃迁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 2026-04-02 )调查观察  本报评论员 肖思思


  日前,多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名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引发广泛关注。从“建设”到“更新”,看上去是机构名称调整,实则折射出城市发展逻辑、治理理念与民生关怀的系统性转变,标志着城市正从“增量扩张”的粗放发展阶段,迈入“存量提质”的精细治理新阶段。

  过去几十年,快速城镇化是我国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住建”二字,承载了应担的历史使命——高楼拔地而起、路网纵横延伸,大量人口涌入城市,住房从无到有、从短缺到基本满足。

  然而,当城镇化率突破一定阈值,城市发展必然面临“成长的烦恼”:土地资源逼近天花板,老旧小区功能衰退,历史文化街区面临冲击,居民对“住得好”的诉求超越了对“有房住”的期盼。在此背景下,将“建设”替换为“更新”,是对发展阶段的清醒认知,更是对发展方向的主动校准。

  从“建新”到“改旧”,是发展逻辑的深刻转变。过去追求“摊大饼”式的规模扩张,如今转向“绣花功”式的内涵提升。城市更新不再简单“拆旧建新”,而是通过微改造、有机更新,让老城区焕发新活力,让工业遗存变身创意空间,让闲置楼宇承载新兴业态……这要求城市管理者从“开发者”转变为“运营者”,从重点追求速度和规模,转向更加关注品质与可持续。

  从“重物”到“重人”,是治理理念的深层回归。“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关键在于“生活”。

  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地下管网更新、适老化改造、公共空间营造……城市更新的每个具体项目,都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将“住更局”的职能锚定在民生服务上,意味着政府角色进一步向“服务者”转变,也让人民群众成为更新的参与者和评判者。把“人”的需求放在首位,城市更新才能真正解决百姓的“急难愁盼”。

  当前,我国已明确将城市更新作为“十五五”时期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从“住建”到“住更”,一字之变,变的是工作重心,不变的是以人民为中心。这也预示着城市将走上一条以人为本、集约高效、安全韧性的发展新路。

  我们期待,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法治化保障、多元化投融资、精细化治理等方面大胆探索,让城市更新的成果真正惠及千家万户,真正筑牢宜居、韧性、智慧的城市根基。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9Rank: 9Rank: 9

10
发表于 2026-4-2 09:23 |只看该作者
心怀“天下利”,方出真政绩。何为“天下利”?对共产党人而言,“天下利”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整体利益,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长远利益,绝不是狭隘的个人之利、局部之利、短期之利。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初心使命,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这种“以人民之心为心、以天下之利为利”的崇高境界,正是共产党人正确利益观的鲜明体现。有什么样的利益观,就会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利益观的底色直接决定政绩观的成色。现实中,少数领导干部胸襟狭隘、患得患失,有的只盯着局部利益“算小账”、不愿为全局发展“算大账”,有的热衷铺设个人“升迁路”、漠视群众心头“冷暖事”,有的沉溺于当太平官的“舒适区”、不敢攻坚克难啃“硬骨头”。这些问题的根子,都是政绩观出现了偏差,忘记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唯有始终心怀“天下利”,政绩观才有“定盘星”,干事创业才会方向明;一旦心藏“一己私”,政绩观就会偏航,履职用权必然失范。( 来源:学习时报 2026年04月01日  《正确政绩观离不开正确利益观》) http://paper.studytimes.cn/cntheory/2026-04/01/content_9956152.html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9Rank: 9Rank: 9

13
发表于 2026-4-3 09:26 |只看该作者
这个小区典型案例 又一次证明“居代业”成为不了基层治理(民生)短板的“遮羞布”,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指示牌”,它使社区居民主体参与和监督缺位(被屏蔽),基层治理进入负循环 利益被侵害、矛盾被集聚...!“居代业”并不是什么“权宜之计”,它只是"物业利益共同体"努力的“终极目标”,它是完成对人民群众权益长期、闭环收割(最后)最重要一环!


业委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与居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果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很难针对小区公共事务发表自己的观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有权要求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社区公共事务主要是招聘、解聘物业公司,监督物业公司服务。如果业委会缺位,就会产生大量矛盾:物业公司有管理服务小区的义务,但基本上不受业主的有效监督;业主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却很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业委会是物业与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之间都有可能发生各种矛盾纠纷。这时,业委会就可以起到沟通桥梁作用,努力做到事了人和,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哪个小区业委会成立阻力大(长期空缺)或借口各原因采用“居代业”?无法正常召开业主大会?说明那个小区居民切身利益被侵害严重!让各小区业委会能公开、公平的成立并良序运转,能正常召开业主大会选聘心仪的物业公司和淘汰不胜任的物业公司,这就是为各社区民众办的最大的民生实事!

https://szbbsapp.sznews.com/thread-4323787-1-1.html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111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