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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合规缴社保,只因税局系统拥堵晚交2天,19万工伤赔偿全由企业扛?
申报单位:深圳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核心事实:
我司是一家小微企业,每年每月一直正常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卯某于 2025年4月入职,我司随即为其缴纳社保,此后每月都按时缴纳,从未恶意不缴纳行为。
2025年11月6日,员工卯某发生工伤。我司第一时间送医救治,并于11月20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025年11月29日(周六)晚间,我司经办人登录深圳税务局社保缴费系统,准备缴纳11月社保。登录后系统提示“存在末申报的缴费工资信息”,经办人随即进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但因月底系统拥堵,该模块反复加载失败,无法进入。经办人当场截图反馈给公司相关同事,并拍视频,告知系统无法申报,因明天周天要回老家,周一请假一天,只能下周二来申报,截图以及拍照有显示电脑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11月30日为周日,税务部门无人上班。12月2日待申报人员上班后,申请完成11月申报申报以及缴费。
事后我司查询税务局后台,明确显示 11月29日晚有申报操作记录,系统反馈原因为“未申报缴费工资”导致失败。
我司质疑:
1. 我司明知员工已发生工伤,从该员工入职开始,公司一直每月正常为其缴纳社保,怎么可能故意不缴11月社保?
2. 我司11月29日晚还在加班申报,有照片、有后台记录为证,哪里是“恶意不缴”?
3. 深圳市复议办在“离职当天工伤”案中已有明确判例:只要企业按时足额缴费、主观无恶意,不应因系统原因导致的时间差而否定工伤保险关系。本案情况与之一致,为何执行标准不一?
企业困境:
我司是小企业,经营本就困难。员工受伤后,我司已垫付医疗费、照发工资,因员工受伤导致交付逾期,导致公司业务也受影响。若再承担19万赔偿,企业将难以为继。我们不是不想缴,是系统进不去,为什么要让小企业承受这种代价?
我们的请求:
恳请媒体关注此类因系统拥堵导致企业“被欠费”的现象,推动社保部门在认定时能区分“恶意欠费”与“客观障碍”,让守法企业不再为系统问题买单。
联系方式:136626108**
邮箱:77323492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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