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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实名举报:
我在龙华区被无房地产经纪从业登记、无资质、无备案的个人中介招揽租房,被骗取押金,中介事后失联逃避责任。
我已向龙华区住建局提交全部证据:中介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违法事实清楚、主体明确。
该中介无证非法从事住房租赁经纪业务、私自收取押金,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深圳市住房租赁相关管理规定》,属于明确行政违法,并非单纯民事纠纷。
但龙华区住建局:
1. 以联系不上中介为由,拒不依法立案调查
2. 拒不按法定程序公告送达、作出行政处罚
3. 拒不将无证中介列入信用黑名单、行业禁入
4. 反复推诿,称属于民事纠纷让自行起诉,拒不履行监管职责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行政机关不得以当事人失联、逃避调查为由拒绝履职,可公告送达、依法处罚。
恳请上级部门、媒体督办:
1. 责令对无证中介立案查处
2. 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记入信用黑名单
3. 维护租房市场秩序,保护百姓合法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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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都找不到, 你想让住建局干嘛,为你一个人服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