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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请大家评评,“梅林水库何时还路于民?”的回复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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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3 20: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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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子名为“梅林水库何时还路于民?”(因论坛限制,不能发链接)

本人2025年3月31日发贴,深坛新闻主播 2025-4-11 09:13 回复如下:
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授权发布:
  一、梅林水库右上坝路属于梅林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水库溢洪道闸室及溢洪道箱涵等重要水利设施均位于右上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为了保障大坝及其设施安全,避免破坏,须对该路段进行封闭管理。   
  二、梅林水库右上坝路是水库工程运行维护和防汛抢险的主通道,常有维护维修等工程车辆进出。该路坡陡路弯,场地受局限未做人车分流。为保障抢险道路畅通和市民人身安全,按要求需对该路段进行封闭管理。
  三、按照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水库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为保障水质安全管理,右坝路至右岸路均未对外开放。
  四、梅林水库为饮用水源水库,非市政公园、公共游乐场所。为了满足市民休闲锻炼和观水赏水的需求,已实施半开放管理,左上坝路(防汛抢险次通道)和大坝区域(坝顶、坝后坡)定时开放(每天6:00-21:30),开放区域和时间已在水库大门口进行公告。
  感谢市民朋友关心、理解和支持水务工作。

看到此回复,感到不解,请市水务局(不是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实地调研(含左、右上坝路)后,复查其决定是否合理,谢谢!(下述一至四序号与2025-4-11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回复序号对应)
一、《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26年修正)(来源:水利部网站),回复中提到的相关条款如下:
第十二条 大坝及其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四条 非大坝管理人员不得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大坝管理人员操作时应当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大坝的正常管理工作。
请问,让市民步行上右上坝路,是否造成了对大坝的“侵占、毁坏”,是否影响了“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须知,各处都有监控,并有保安巡逻值班。经过了岗亭保安检查的步行的市民,能搞什么破坏?
二、 我们经常到水库去,梅林水库右上坝路“常有维护维修等工程车辆进出”并不属实,很难得见其一次。水务局可以调查一下,这里一个月有几次工程车辆通行,是不是能半小时一次。另外,如果有运行维护和防汛抢险需要工程车辆通行,入口处的保安可以临时封闭行人入口,我们市民是会理解和配合的。
能否实行这一区域的动态管理,让大坝工作需要和市民无障碍需求可以兼顾。因可能有“工程车辆进出”,而全年全时段禁止市民步行,是否合理呢?
如果这一理由成立,很多住宅小区的消防通道、急救通道是否也应该因为可能有消防车、救护车、货车的不定时通行,而禁止行人通行呢?
三、大坝上位置高,可直接接触水源,现已长期开放给大量市民活动、长时间停留,尚且未影响水质安全。工作人员每天开车到上坝路高处的管理处上班,也没有影响水质安全。而上坝路是低于大坝路面的,行人通行更加不会影响水质安全。
四、这是目前水库管理政策的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左上坝路十分陡,基本是一条直道,走上去很费力,轮椅是上不去的,婴儿车推上去很费力,腿脚不好的人也走不上去。请实地看一下左上坝路、右上坝路,就知道它们的坡度和环境差别有多大。对于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来说,这不是问题,因为他们从来都是走右上坝路的,并且可以开车上去,为他们服务的外卖骑手也可以从右上坝路骑电动车上去。(如果在左上坝路上骑电动车,恐怕如果不是改装车是不能顺利上下的)
总结:
1. 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的上述回复,看起来很有道理,实际上毫无根据、似是而非。将法规作为封闭市民通道的主要依据,确实显得有些牵强。
2. 这件事看似是一条路的开放问题,实则是公共资源如何在安全、管理和民生之间取得最优解的问题。“一刀切”的封闭并非唯一选择,完全可以实现兼顾安全与便民的管理模式。
3. 梅林水库很好,如果能将更加符合无障碍需求的右上坝路向市民行人开放,则更好!(我们只要求对行人开放,不骑车、不开车,并且有工程车辆通行时服从管理、管制,坚决把保护大坝安全、水质安全、环境安全放到第一位。)



大坝平面图(加标注).png (868.08 KB, 下载次数: 1)

大坝平面图(加标注).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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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3 20:35 |只看该作者
现拷贝原帖内容如下:

梅林水库何时还路于民?
梅林水库有东西两条上坝道路,东侧路陡而直,行走费力,童车、轮椅难以推行,景观单调;西侧路蜿蜒宽阔,坡度较缓,旁边大树参天,鸟语花香,便于无障碍通行,梅林水库管理处就位于这条路旁。
2014年之前,东西上坝路市民皆可通行。2014年之后,环境好的西上坝路设上了严密的栏杆,不允许市民(行人)进入。环境优美、面积巨大的西上坝路及旁边的园林, 成了管理处的私家花园和禁区。管理处保安的主要职责,就是防止市民进入。市民们纷纷反映,这里成了水务局的后花园。
市民曾多次打12345,对该情况进行反映,最终都转到了梅林水库管理处进行处理。管理处每次的解释都不一样,有时说这是一级水源保护区,有时说这里是他们的管理范围线,有时说这条路上有水务设施,有时说这是应急抢险道路,有时说,如果开放了,市民会到办公楼里上厕所,他们会丢东西。但是,上述种种都不能成为他们禁止市民进入该道路的理由。多数情况下,他们会说,如果允许市民进入,就会影响防洪安全,但如何影响,他们又不能具体解释。有的时候他们会说,这里已经对市民封闭十多年了,为什么还想改变这个现状?
不知道这种封路、封园林,将国有用地划为部门私有领地的做法,是否经过深圳市规自局、深圳市水务局的审批,有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如果这是管理处的自由裁量权,那么这个自由裁量权是哪个法规制度授予的?
希望深圳市水务局对此现象进行调查,虽然已是十几年前的旧事,不要新官不理旧账。虽然看似小事,但也是民生福祉,是老百姓关心的事。社会的发展,需要更为精细化、人性化、科学化,更高水平的社会治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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